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6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公司1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同时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拟定为30万元。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该子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该子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该子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该子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展开全文
(五)《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六)《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八)《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一)《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三)《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四)《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五)《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六)《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八)《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预警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十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一)《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三)《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四)《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二十五)《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子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获准通过,其中第(一)至(四)项子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为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天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二年,最高利率为一年期央行LPR+195.5个基点。
上述担保额度10,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8,0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2,0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737.79万元,净资产658.74万元;2022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951.80万元,实现净利润-24.10万元。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2,0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权益,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该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利率6.90%,期限六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提供100%担保,担保期限六个月。
上述天源公司向国资公司借款即将到期,由于天源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拟向国资公司申请5,000万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半年,展期利率为8.28%,由空港开发对天源公司此笔借款展期事项提供担保,并按照国资公司要求借款合同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做强制公证,公证费用预计3,000元。天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5: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1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2-06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205);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10,19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1年度年末数:11,500.00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7,640.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8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新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及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财务专业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主动的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同时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时鉴于为公司提供2021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服务期间,中兴财光华及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财务专业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核查中兴财光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对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中兴财光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认为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三)中兴财光华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6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天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3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5次,累计金额61,504.02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空港天宏未发生交易;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空港天宏为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受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天源公司回款困难,为满足天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天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上限为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年,最高利率为一年期央行LPR+195.5个基点。
上述担保额度10,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8,0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2,0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737.79万元,净资产658.74万元;2022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951.80万元,实现净利润-24.10万元。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2,0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5次,累计金额61,504.02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空港天宏未发生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的上述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空港开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700,065.68万元,归母净资产137,469.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983.95万元,实现净利润-11,323.1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559,755.01万元,归母净资产136,946.83万元;2022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95,377.97万元,实现净利润-5,535.5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空港天宏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二层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门振权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22日
主营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保洁服务;人工搬运;人员培训;接受委托从事劳务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婚姻介绍(涉外婚姻除外);家庭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109.30万元,净资产680.9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13.30万元,实现净利润93.2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737.79万元,净资产658.74万元;2022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951.80万元,实现净利润-24.1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李治国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10,962.98万元,负债总额108,799.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049.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7,887.62万元),净资产2,163.94万元,资产负债率98.05%。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2,587.01万元,净利润-11,247.8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05,291.77万元,负债总额104,734.1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59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955.66万元),净资产557.60万元,资产负债率99.47%。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495.27万元,净利润-1,606.3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四、《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保证合同》
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履约安排为: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83,3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68.30%,均为公司为天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天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9.34%。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为天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回款困难,已影响其正常经营及偿还债务,为确保天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避免债务违约风险,公司拟为天源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1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9.34%。
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源公司的经营状况,要求其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目前公司已督导天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应收账款回款事宜,对于上述天源公司融资款项的使用,要求天源公司使用前上报公司经营层,得到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同时严格跟踪天源公司项目建设及回款进展,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催讨纠纷款项,坚持“应诉尽诉”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天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天源公司顺利展开融资计划,满足其生产经营及偿还债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回款困难,本次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旨在保证天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避免债务违约风险。
公司为天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供担保,均为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具体担保额以天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9.34%。
公司已从业务、资金管控等多方面加强对天源公司的管控,督促天源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但公司需持续关注天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超额担保,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超过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避免债务违约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回款困难,公司已采取对天源公司加强管理力度,加大天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等措施,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但仍需持续关注天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对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回款困难,为确保天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避免债务违约风险,公司为天源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1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9.34%。
公司目前已采取对天源公司加强管理力度,严格跟踪天源公司项目建设及回款进展,同时,为加大天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目前已督导天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应收账款回款事宜。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避免债务违约风险;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仍需持续加强天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风险管控。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天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为天源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源公司财务报表;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6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1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2日
至2022年10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5:00至2022年10月1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5:00至2022年10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6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制度如下:
上述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评论